淄博思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淄博思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得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391民初1036号
原告:淄博思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山东得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淄博思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得益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9年5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淄博思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淄博思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10元,减半收取255元,由原告淄博思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