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正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天正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481执25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天正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阳市人民北路侨信大厦******房间。
法定代表人:杨林林,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延刚,山东王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被执行人:***,男,1983年3月18日生,汉族,住阳信县温店镇胡家村372323198303180612。
申请执行人河南天正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为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鲁1481民初134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86488元,缴纳执行费1197元。申请执行人河南天正建设有限公司认可本案执行完毕,书面申请结案。故(2021)鲁1481执25号案件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乐陵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