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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迈斯拓科技有限公司与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沪0107民初19847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重庆迈斯拓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迈斯拓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依法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并无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迈斯拓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 判 员 陈晓伦
书 记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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