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市极锋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鲁1402执保1372号 申请保全人:瑞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被申请人:德州市极锋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 申请保全人瑞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德州市极锋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网络冻结德州市极锋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名下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城支行营业部账号809010501014********存款480,000.00元,实际冻结48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5)鲁1402执保1372号案件已全部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