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康定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301执104号
天全县宏泰装饰部、四川圆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天全县宏泰装饰部与四川圆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17878.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17878.00元,其中,本金216023.00元,利息1855.00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12日将该款转付给天全县宏泰装饰部。至此,天全县宏泰装饰部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301民初54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