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豫0106执548号
申请执行人:*苏金秋竹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倪锋,执行董事兼董事长。
被执行人:郑州中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本院于2020年5月22日立案执行的(2020)豫0106执548号申请执行人*苏金秋竹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郑州中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郑州中碳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本院(2020)豫0106执548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发兵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