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强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佳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中强建设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渝0108民初1201号 原告:***,男,汉族,1960年7月17日出生,住重庆市南岸区。 诉讼诉讼代理人:***,重庆市南岸区涂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诉讼诉讼代理人:***,重庆市南岸区涂山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重庆佳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重庆华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准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中强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新密市。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准的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诉被告重庆佳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华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中强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18日立案,现***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