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川建筑有限公司

安徽海川建筑有限公司、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皖1802执6199号
***与被执行人安徽海川建筑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皖1802民初523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安徽海川建筑有限公司未履行缴纳案件受理费4836元的义务,本院民事审判庭移交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受理费4836元,本院于2021年12月20日立案执行。执行中,本院强制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4836元。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现告知当事人,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承办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