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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都新鸿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116执2894号
四川金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成都新鸿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1)川01执1579号执行裁定指定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金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都新鸿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执行标的款170000元已执行完毕,执行费2450元已扣缴,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本案已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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