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晟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旺胜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恒晟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龙南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3)赣0783执1038号 申请执行人:江西旺胜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江西省龙南市东江乡小坑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7MA37QLDY9F。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江西恒晟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青原大道28号贸易广场豪德星城鑫座190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3MA35K1R78U。 法定代表人***。 关于江西旺胜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江西恒晟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06月07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6月13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