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渝0113民初15379号
 
原告:**,男,1989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
被告: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297号1幢9-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MA5YNJ4U53。
法定代表人:潘春雨。
被告: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4层406、7层707、8层808、9层909、10层10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28356X。
法定代表人:夏进。
原告**与被告重庆启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1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诉讼,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14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余  兰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法官助理    周  玉
书 记 员  程雅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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