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鼎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与湖北鼎立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鄂9004执33号 ***、湖北某某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北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0月14日作出的(2024)鄂9004民初577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25年1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当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湖北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给付义务。因此,本院(2024)鄂9004民初5774号民事判决执行结束。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