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粤2071民初3228号
本院于2021年12月30日对原告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公司)诉被告中山市**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人浏阳市熊猫烟花有限公司、中山市宏宇广告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粤2071民初3228号民事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裁定如下:
(2021)粤2071民初3228号民事判决书第2页第23行中“原告**公司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补正为“原告完美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审 判 长 ***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