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黔0502执3402号
申请执行人:***,1971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现住贵州省毕节市。
被执行人:重庆市二零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永川区渝西大道支路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688936631M。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与重庆市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重庆市二零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82551.00元[支付申请执行人欠款175000.00元、利息3097.00元、诉讼费:1900.00元、执行费2554.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