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因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支家区块宏业路道路新建Ⅳ标工程存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等问题,被罚款14.59万元,公司和项目负责人分别被通报批评,记入企业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档案,从发文之日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张爱平
  • 时间:

    20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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