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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没有取得林地使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石桥镇培中村4林班36.3小班的林地用途,属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被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六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59000元,公示截止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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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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