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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泰兴智慧城市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四期工程施工现场存在道路未洒水清扫、易扬尘材料未覆盖、裸露场地土方未覆盖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被罚款35000元,公示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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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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