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雅棉居品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圣林物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雅棉居品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粤0304执876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圣林物业(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保税区紫荆道6号新亚美大厦12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0460579J。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深圳市雅棉居品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振和大厦西楼一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7150309K。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圣林物业(深圳)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雅棉居品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8967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35680.5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21年2月18日依法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向本院缴纳38158.86元,在扣除诉讼费与执行费1203.32元后已将剩余款项36955.54元汇至申请执行人账户。 本院认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8967号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本案依法予以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4民初8967号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