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1402执保364号
申请保全人:王建国,男,汉族,1968年6月6日出生,住德州市德城区二屯村1527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万栋。
被申请人:淮北鹏润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北市高岳街道办事处孙庄村151号。
法定代表人:梁俊,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北京天杉高科风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16号1号楼401号。
法定代表人:李飞,董事长。
申请保全人王建国与被申请人淮北鹏润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天杉高科风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冻结被申请人北京天杉高科风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名下11001029500053044604中国建设银行,应冻结210000元,已冻结2100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19)鲁1402执保364号案件予以结案。
审判员 朱建中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张洪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