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能华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湘能华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天迈克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湘1003执200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湘能华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执行人:深圳市华天迈克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湘能华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华天迈克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八)项、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湘1003执2000号案件的执行。 撤回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二年内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