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瑞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浙0402民初2428号
原告。
被告。
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2月18日立案。原告于2025年3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系对其诉讼权利的正当处分,与法不悖,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