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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瑞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浙0402民初2428号 原告。 被告。 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2月18日立案。原告于2025年3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系对其诉讼权利的正当处分,与法不悖,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