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唐祥丰建设有限公司

陕西家涂士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大唐祥丰建设有限公司、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等与公司、证券等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3)陕0112执22038号 陕西家涂士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大唐祥丰建设有限公司、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唯爱空调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祁绵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陕西家涂士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大唐祥丰建设有限公司、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有限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唯爱空调设备有限公司、重庆祁绵商贸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陕0112民初23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105634.03元。执行中,本院执行回全部案款105634.03元,已向申请人发还,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陕0112民初2369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