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与赣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5)赣0703执恢339号
(2024)赣0703执689号
申请执行人:某某机电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法定代表人:虞某。
被执行人:赣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
法定代表人:***。
关于某某机电电梯有限公司申请赣州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07月09日立案执行,并于2025年7月11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