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某某、河北中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康保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723民初1051号 原告:***,男,1992年2月22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三台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系***父亲),男,1962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 被告:河北中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市桥**槐安西路**中苑商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河北中厚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因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