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百能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青海百能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青海华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青0203执132号

申请执行人:青海百能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工业园区中关村东路**创业大厦。

被执行人:青海华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0MA752DLC2A。

法定代表人:韩某。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海百能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海华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提交了自愿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本院经审查,申请人的撤回申请意思表示真实,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青0203执13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范德勇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马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