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德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某某侵权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鲁1302执13372号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男,1960年3月18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刘店子乡。 被执行人:山东德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206872200X5,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新城路与新华路交汇。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鲁1302民初24904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山东德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25年8月28日提交书面结案申请,本案已执行完毕。 现通知结案,并将被执行人山东德力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已公开的被执行人信息屏蔽、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解除限制高消费、查封、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