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粤0604执18726号
某有限公司、广东省某有限公司、王某:
关于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东省某有限公司、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广东省某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584931.41元,已退付申请人某有限公司本案案款本金及利息合共1220938.89元,退付本院案件执行费13893.05元。申请人于2024年12月10日向本院申请结案。综上,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联系人:吴某联系电话:XXX2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7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