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欣东源电气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东源电气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陕0113执3095号 ***与***东源电气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东源电气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113民初25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东源电气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8000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向本院缴纳案款8000元。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113执309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19年9月18日结案。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