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

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青岛三田盛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282执2682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6号1栋1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2646020055。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青岛三田盛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即墨区鳌山卫街道办事处莱青路2-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092956906M。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律师。请执行人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三田盛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鲁0282民初1008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0年5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18鲁0282民初1008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申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