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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潜山市浒山湖连心大桥新建”工程项目标后履约中存在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形,依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照《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记录标准》第31条之规定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予以披露,披露时间3个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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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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