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晶盛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

淄博晶盛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某某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鲁0305执142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淄博晶盛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FCQUX3N。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黄金村高架桥路口加油站对面。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女,1970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淄博市。 被执行人:淄博南坞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53283737756,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本院在执行淄博晶盛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与***、淄博南坞建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淄博晶盛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淄博南坞建材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22)鲁0305执142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代理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