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热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与沈阳热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辽0106民初13539号
原告***,男,汉族,1987年9月22日出生,住址沈阳市铁**。
被告沈阳热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铁**北二中路**。
法定代表人董曙光。
原告***诉被告沈阳热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9日受理后,原告于2019年11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秦木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马艳娟
书记员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