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祥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振龙鑫盛吊装有限公司;河南祥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梓潼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0725执367号 四川XX有限公司、河南XX有限公司: 四川XX有限公司与河南XX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吊车服务租金143,277.4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2,817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河南XX有限公司主动向四川XX有限公司履行143,277.4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2,817元。河南XX有限公司缴纳执行费2091元。至此,四川XX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川0725民初3083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