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湘建青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华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5)湘1227执保35号
湖南省某有限责任公司、新晃某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2025)湘1227民初1092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的申请人湖南省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新晃某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2025年9月19日冻结了被申请人新晃某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开户的尾号为006651的存款账户,冻结金额为541200元。至此,本案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