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京0116民初2315号
原告:某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某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某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2月1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需以公告送达方式向某股份有限公司送达起诉书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故本案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