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0303执63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5年4月23日生,汉族,住徐州市新城区。
被执行人:***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市桥**。
法定代表人:张栋,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远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的申请。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是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权利,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苏0303民初633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司 磊
审判员 高尚锋
审判员 刘 静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仇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