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三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万家驿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阳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渝0235民初5752号
原告重庆三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万家驿商贸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9日立案,原告于同年9月1日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已支付下欠工程款为由,向本院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理由正当合法,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利益,应当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三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76.00元,由原告重庆三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