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全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上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西全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赣0322执恢29号
申请执行人上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在地:上栗县移动公??向四海方向前进500米。组织机构代码:73194405—6。
法定代表人***,局长。
被执行人江西全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江西省宜春市环城西路533号。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上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江西全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非诉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6月27日向本院撤回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八)项,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8)赣0322执恢29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江西全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