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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富士电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中电普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沪0106民初25951号之一
原告上海电气富士电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中电普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员 姚 蓉
法官助理 徐 涛 书 记 员 杨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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