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意达建筑制品有限公司

西安新意达建筑制品有限公司与西安唯真房地产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审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陕0112执896号
西安新意达建筑制品有限公司、西安唯真房地产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西安新意达建筑制品有限公司与西安唯真房地产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西安新意达建筑制品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陕0112民初15870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1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的标的为160494.44元,本院依法受理。执行中,申请执行人西安新意达建筑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安唯真房地产发有限公司协商达成和解且已履行完毕。本案执行费500元被执行人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19)陕0112民初1587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