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114执2267号
***、沈阳博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沈阳博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028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沈阳博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到位10282元,并缴纳执行费54元。本院已于2022年6月22日将该款发放至申请执行人***账户。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14民初1183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