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铁西区众安建筑设备租赁服务站、吉林省安博建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302执保375号
申请人:四平市铁西区众安建筑设备租赁服务站。
被申请人:吉林省安博建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四平市铁西区众安建筑设备租赁服务站与吉林省安博建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保全,冻结被申请人吉林省安博建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047577元或其他同等额财产。现已结案。
执行员 **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