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小飞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岷县某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某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岷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甘1126民初1120号 原告:岷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甘肃省岷县岷阳镇正南街7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1987年10月27日生,汉族,农民,住岷县。 被告:***,男,1972年3月14日生,汉族,农民,住岷县。 原告岷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原告岷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岷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出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应予准许。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岷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岷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焦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