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小飞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岷县某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某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岷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甘1126民初1137号 原告:岷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岷县岷阳镇正南街7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职工。 被告:***,男,1987年10月27日生,汉族,农民,甘肃省岷县人,住岷县。 原告岷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于2020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应予准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岷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