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元谋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云2328执保220号
申请保全人:嵩明妃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河南易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亿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嵩明妃乐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易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亿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即(2025)云2328执保220号[执行依据为(2025)云2328财保154号民事裁定书]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根据裁定书确定的事项:本院已对被申请人河南易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亿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冻结限额为925370.17元,实际控制金额91289.31元,冻结期限为1年。即本案依法保全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毕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