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繁枫真空科技有限公司

蒙城繁枫真空科技有限公司与无锡中誉东莲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苏0206民初2966号 申请人:无锡中誉东莲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08854006XY,住所地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街道堰新路311号3号楼。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蒙城繁枫真空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22MA2RYKDK1H,住所地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经六路。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审理原告无锡中誉东莲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蒙城繁枫真空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无锡中誉东莲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本院冻结蒙城繁枫真空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4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等额价值的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蒙城繁枫真空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4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等额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