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某某公司与山东某某公司、王某某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4)鲁0612民初2006号
原告:烟台市某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
被告:山东某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曲阜市。
被告:王某某,住黑龙江省大庆市。
被告:殷某,住山东省徽山。
原告烟台市某某公司与被告山东某某司、王某某、殷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4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调解协议内容不予公开。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