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梧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信享设备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山东梧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沪0115民初32736号 原告:信享设备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江海南路95弄2号6幢6115室-7。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信享设备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工作。 被告:山东梧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人民路260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青岛扩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东岳中路与**路交叉口茶马古道3-120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信享设备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梧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第三人青岛扩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7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诉讼不能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王薇薇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