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沥青储罐、导热油炉处缺少警示标志):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或者检查(导热油炉压力表超期未检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法》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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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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