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0114执5001号
***、南通德瑞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南通德瑞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6199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南通德瑞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到位161992元,并缴纳执行费2330元,本院于2021年11月2日将该款转付至申请执行人***账户。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沈于劳人仲字(2021)267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书记员:***